陕西织密儿童关爱“保护网” 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全覆盖
据了解,《陕西省儿童发展规划(2021-2030年)》实施以来,陕西省民政致力于构建全链条儿童保障和关爱服务体系,让每一名儿童都能感受到温暖。
陕西省民政厅副厅长冯雨表示,《陕西省实施〈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〉办法》于2024年6月1日正式施行,增加特别保护专章,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提供了法律支撑。该省实施留守、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及流动儿童关爱保护行动,出台21项流动儿童在居住地享有的基础服务清单。创新开展困境儿童心理健康关爱“身心工程”试点项目,投入省级专项资金5550万元(人民币,下同)支持10个市、17个县打造儿童心理健康问题源头预防、监测预警、干预处置、服务保障工作机制。
陕西强化保障措施。提高集中供养孤儿和散居孤儿最低养育标准,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标准同步提高,较“十三五”末涨幅28.6%,下达中省补助资金5.66亿元,有效保障全省1万余名儿童基本生活。投入2100余万元,实施孤儿医疗康复“明天计划”,对孤儿医疗康复费用扣除医保报销、大病保险报销、医疗救助、康复救助、慈善捐助等费用后的自付部分全额资助。投入2.7亿元支持5.64万名贫困家庭大学新生入学。
同时,投入4900余万元,实施“福彩圆梦·孤儿助学工程”,对18周岁前被认定为孤儿的,在普通全日制本科、专科、高等职业学校等高等院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就读期间,按照每生每学年10000元发放助学金。将孤儿、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列入一类医疗救助对象,对其医疗保险个人应缴部分给予全额资助。将年满18周岁仍在义务教育阶段、高中阶段、高等教育阶段就读的孤儿纳入基本生活保障。(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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